第二届长三角高校教师自制力学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暨优秀作品展第一号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调动广大教师参加教学改革和新技术创新研究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长三角力学共同体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长三角高校教师自制力学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暨优秀作品展活动。

一.大赛主题:

力学教学仪器现代化与教学质量提高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力学学会、浙江省力学学会、安徽省力学学会、江苏省力学学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力学学会、宁波大学

三.大赛目的

       1.促进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工作,推动高等学校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2.紧密配合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在教学中的作用,鼓励教师运用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创新性解决教学中的重点、疑难问题,促进教学方法和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3.发掘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学仪器设备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推动全国高校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的广泛开展。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的整合典型案例,推动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5.搭建高校教师与企业间交流合作平台,为具有产业化前景和市场潜力的参赛作品提供投资机构的对接与支持,促进高校及教师参加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四.参赛事项

1.申报作品要求

自制力学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围绕力学及相关课程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自主设计、开发和研制的教学仪器设备和虚拟仿真实验(不包括实验教学或演示视频)。

已用于教学一学年以上,反映良好、安全可靠和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参加申报(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

2.竞赛时间安排

(1)参赛报名:有意参赛的教师,请将报名表(附件1)于7月20日前发送至zjlxxh2023@163.com,邮件题目注明“第二届长三角高校教师自制力学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报名表”。

(2)申报书提交:报名参赛的教师,请将申报书(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于8月10日前发送至zjlxxh2023@163.com,邮件题目注明“第二届长三角高校教师自制力学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申报书”。相关支撑材料建议打包后,采用超大附件模式发送。

(3)决赛答辩:通过初赛的作品,将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8月24日,具体要求和地点待后续通知。

3.竞赛程序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初赛和决赛两部分。

初赛以参赛者提供的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为主要依据,围绕作品的功能及科学性、特色及创新性、应用效果及教学性等方面进行评选。由专家组从所有参赛作品中选择优秀作品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作品数量不少于参赛作品的60%。

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经过综合评分,设置特等奖(1-2个,可空缺)、一等奖(约20%)、二等奖(约30%)、三等奖(约50%),以上比例按最终参加决赛作品数量计算。

4.优秀作品展

为推广力学教学仪器新产品,促进高校与企业间的成果转化与合作开发,本次大赛决赛所有作品将进行网上展示,同时也欢迎相关力学教学仪器设备企业展示最新产品。

5. 参赛费

每件参赛作品的初赛参赛费为500元(入围后参加现场决赛的费用待后续通知),请于8月10日前由银行汇至宁波大学帐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工行宁波江北支行

账    号:3901130009000002464

收款单位:宁波大学

备   注: 长三角高校教师自制力学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XXX (参会代表姓名)

6. 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励孝杰博士,电话:15888182557;E-mail:zjlxxh2023@163.com

                        

上海市力学学会

浙江省力学学会

安徽省力学学会

江苏省力学学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第二届长三角高校教师自制力学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及参赛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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